企業永續

風險管理

邁達特由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對風險管理委員會進行督導,並通過「風險管理委員會」(Risk Management Committee, RMC) 進行風險管理。風險管理委員會由總經理擔任主席,環安暨風險管理處單位主管擔任總幹事,公司一級單位主管為委員,每半年召開 RMC 會議討論公司重大風險及風險管控事宜,建立主動風險管理機制,以利相關單位及時因應風險事件,降低或避免風險事件衝擊,有效管理各面向之營運相關風險,以確保本公司之永續經營。

邁達特將風險類別歸納為八大面向:銷售風險、產品暨技術服務風險、財務風險、資安風險、法遵風險、人資風險、氣候風險及供應鏈風險,各類別風險下共涵蓋 32 項潛在風險,針對各類別以風險衡量指標評估風險程度,定期檢視風險管理機制,並建立因應策略及風險控制措施。每年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本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運作之情形及業務內涵。

風險管理程序

本公司透過風險管理程序鑑別與評估所有潛在風險,並發展相對應之策略及管理措施,以降低或避免風險事件所造成的可能衝擊。

  1. 建立風險管理環境:對於目前所經營業務範圍及未來新創事業發展領域,應了解各項重大風險,並對於公司本身優勢、劣勢與有充分的掌握。
  2. 進行風險鑑別: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辨識影響公司永續經營與經營績效目標達成之風險。風險經辨識確認後,應評估並做出處理行動。
  3. 評估所有潛在風險:風險管理委員會應評估所辨識出之風險,其潛在風險發生衝擊程度及可能發生機率,並參考風險項目之風險容忍度,評估風險處理程度。
  4. 發展因應策略與措施:評估可選擇之風險處理策略、制訂及執行風險處理行動方案,須敘明選擇之風險處理策略。
  5. 監督與審查:風險管理的監督職責由風險管理單位負責,本公司董事會則透過審查風險管理報告,來確認風險管理政策之有效執行。
  6. 內外部溝通與協商:本公司於風險管理制度中建置有效的溝通與報告管道,使內外部有關風險之資訊能被適時的辨認、評估及溝通。

邁達特透過風險管理程序鑑別與評估所有潛在風險,並發展相對應之策略及管理措施,以降低或避免風險事件所造成的可能衝擊。

風險評估結果

本公司於 110 年 8 月 5 日成立風險管理委員會,並於同年 11 月 29 日召開起第一次風險管理啟始會議。每年於第一季向董事會報告本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運作之情形及業務內涵,包括風險類別、潛在風險、企業損益影響、風險容忍度及因應策略與所採行的風險控制措施之情形。112年度風險管理運作情形已於113年2月29日董事會通過。

112年風險管理運作情形如下:

  • 112年度共召開RMC會議2次,向主委及委員報告KRI達成率。並制定113年度公司層級三大風險:理權穩定度、原廠偏好、業務專業度。
  • 112年風險管理執行成果:管控銷售及業務風險、財務風險、資安風險、法遵風險、人資風險等面向之5項KRI,達標率均為100%達成。

潛在風險與因應策略

邁達特定期透過風險管理程序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或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依重大性原則,對衝擊程度較高之風險因子執行重點關注與發展因應措施。彙整各單位經討論完成之風險體檢項目,包含:風險類別、潛在風險、企業損益影響及因應策略與所採行的風險控制措施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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