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達特由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對風險管理委員會進行督導,並通過「風險管理委員會」(Risk Management Committee, RMC) 進行風險管理。風險管理委員會由總經理擔任主席,環安暨風險管理處單位主管擔任總幹事,公司一級單位主管為委員,每半年召開 RMC 會議討論公司重大風險及風險管控事宜,建立主動風險管理機制,以利相關單位及時因應風險事件,降低或避免風險事件衝擊,有效管理各面向之營運相關風險,以確保本公司之永續經營。
邁達特將風險類別歸納為八大面向:銷售風險、產品暨技術服務風險、財務風險、資安風險、法遵風險、人資風險、氣候風險及供應鏈風險,各類別風險下共涵蓋 32 項潛在風險,針對各類別以風險衡量指標評估風險程度,定期檢視風險管理機制,並建立因應策略及風險控制措施。每年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本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運作之情形及業務內涵。
本公司透過風險管理程序鑑別與評估所有潛在風險,並發展相對應之策略及管理措施,以降低或避免風險事件所造成的可能衝擊。
邁達特透過風險管理程序鑑別與評估所有潛在風險,並發展相對應之策略及管理措施,以降低或避免風險事件所造成的可能衝擊。
本公司於 110 年 8 月 5 日成立風險管理委員會,並於同年 11 月 29 日召開起第一次風險管理啟始會議。每年於第一季向董事會報告本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運作之情形及業務內涵,包括風險類別、潛在風險、企業損益影響、風險容忍度及因應策略與所採行的風險控制措施之情形。112年度風險管理運作情形已於113年2月29日董事會通過。
112年風險管理運作情形如下:
邁達特定期透過風險管理程序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或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依重大性原則,對衝擊程度較高之風險因子執行重點關注與發展因應措施。彙整各單位經討論完成之風險體檢項目,包含:風險類別、潛在風險、企業損益影響及因應策略與所採行的風險控制措施之情形。